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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面有篇嘉峪关的帖子,加了姑娘以后说有很多人加她,而且上来说论坛说的并且截图,姑娘说要起诉此位贴主,我帮他普及一些小知识吧,免得大家犯下同样的错误,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,是可以告他的,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,行为人发表的文学、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,含有侮辱、诽谤内容,侵害他人名誉权的,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诽谤罪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,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前款罪,这位朋友,在家等传票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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